建设美丽新疆造福各族群众——新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系列综述之五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从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到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五年来,我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确定为奋斗目标,切实保护好新疆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为绘就美丽新疆生态画卷提供有力保障。
从规划到布局,建立环保生态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始终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一系列举措,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发布实施《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为优化开发格局奠定基础;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确定了自治区生态红线。
发布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8个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环保规划体系,从源头预防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以及对环境敏感区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指出,要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要强化生态环保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和排污者的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政绩考核制度。
自治区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明确提出,我区要努力实现“新疆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如今,我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环境权益得以维护,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明显增强,更加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新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从约束到执行,环环相扣
9月21日,环保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其中,昭苏县成为我区唯一入选县市。千万亩世界级优质原生态草原、百万亩油菜花海和十万匹奔腾的伊犁马是昭苏县留给国内外游客的印象……五年来,昭苏县坚持“绿色GDP”发展理念,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全域旅游升级,现代马产业迅速发展,累计投入16亿元,用于工业和生活源污染减排设施建设和森林、湿地、草原生态质量修复、提升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投入8200万元实施草原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目前,该县县城区域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率达到80%;县域内地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在温泉县、南疆四地州等地也不考核GDP,让他们为保护生态环境有了更大的劲头。巩留县为彻底保护好库尔德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月15日前拆除了保护区内的所有宾馆。现在,在库尔德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看不到一座营利性建筑。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区紧紧围绕总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我区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章及重要文件102个,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为实现新疆环境管理转型、建设美丽新疆奠定制度基础。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不可逾越一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以来,在一个月时间里,先后与42位省部级领导干部、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对17个部门的260人次进行走访问询;下沉14个地州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个师,现场督办重点转办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把脉会诊,进一步向全社会普及要为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共同奋斗。
从制度到实践,步步紧逼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五年来,我区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2014年4月,我区正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探索科学治污新举措,积极推进乌鲁木齐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在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市分别设立自治区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并对联防联控区域内新建或现有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6年,我区印发《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等,进一步树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的理念,在自治区构建起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形成工作合力的大环保格局。
2015年,阿克苏地区先后启动阿克苏河和渭干河“两个百万亩”生态治理工程,让阿克苏河两岸绿起来、美起来;库尔勒市治污出铁拳,积极推进175家195台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工业锅炉实施脱硫、低氮燃烧改造工作以及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关停、搬迁等工作任务;为实现“十三五”期间,全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各下降3%的目标,乌昌石区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落实《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整治大气污染。
让断流的河有水流,让脏乱的村庄变美丽……五年来,自治区实施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结束塔河下游河道连续断流30年的历史;设立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区域,积极实施一号冰川保护系列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累计对1836个村庄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295万名农牧民受益,带来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崭新面貌。
今年9月11日,我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自治区20个部门14个地州市拟出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189个,提升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我区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改善环境质量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