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楼市调控将从四方面入手
中华新闻社 2018-03-26 14:04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群体自住购房,以非住宅作为去库存重点,支持商业办公用房转型为旅游、养老、文化等专项地产。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分类调控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差别化调控、加快去库存等,保持新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加强楼市调控4个方面内容,即坚持差别化调控政策、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各地政府主体责任。其中,差别化调控方面,各地要坚持把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相结合,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口进城落户。按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调控思路,积极推动“农牧民安家贷”等新型贷款业务,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群体自住购房;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配合国土部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租赁住房供地比例,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去库存方面,《通知》要求,以非住宅库存为重点,支持商业办公用房转型为旅游、养老、文化等专项地产,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优化套型结构,全力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乌鲁木齐、昌吉、和田市等商业营业用房库存规模明显过大的城市,要合理制定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措施,消化库存。
“《通知》提出的楼市调控思路与今年年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是一致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调控思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疆智通房产销售公司总监李利平说,从全国范围看,分类调控思路已成共识,即热点城市调控目标在于“稳房价”、三四城市则坚持“去库存”政策导向。此外,新疆今年选取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昌吉、库尔勒等城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到2020年,新疆设市城市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形成住房多主体供给,不仅实现房地产降温,也有利于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让房地产回归本身价值。
据了解,2017年,我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62亿元,同比增加15%,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降至27个月,同比减少3个月。(首席记者曹华)
来源: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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