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给“广场舞大妈”限音量

中华新闻社 1970-01-01 08:00

据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经济新闻网8月18日报道,中国政府正在分析对该国“广场舞大妈”们的娱乐活动进行监管的可能性,并可能将在关于防治噪声污染的法律修订草案中加强处罚措施。

报道称,近年来,广场舞在中国是引发争议的源头之一。在黄昏或清晨,大妈们的舞蹈是许多公园、广场和空地上日常娱乐的组成部分,退休者们在这些地方享受音乐并翩翩起舞。

报道认为,对于老年女性和部分老年男士来说,广场舞是一种保持健康和开展社交的便捷方式。然而,附近居民对相关噪声的投诉也在增多。此前,双方屡屡发生公开冲突,曾有受影响的居民向跳舞者扔粪便和鸡蛋。

62岁的广场舞参与者龙(音)女士表示,她没听说过相关规定,但也并不担心。她说:“如果不让跳舞,我们就琢磨别的。”

报道称,中国的立法机构最近审议了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相关修订草案提出,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和时段等规定。违反新规且拒不改正的人,可能面临200至500元人民币的罚款。修正内容还包括扩展法律适用范围并加强对交通和工业噪声的监管等。
      报道提到,中国社交媒体上的许多人对这一消息反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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